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投機倒把罪,以及投機倒把罪害了多少人對應的知識點,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,不要忘了收藏本站!
內容導航:- 投機倒把罪什麽時候取消的
- 投機倒把罪是什麽意思
- 投機倒把分子判什麽罪
- 投機倒把是死罪嗎
Q1:投機倒把罪什麽時候取消的
1997年《刑法》修訂取消了投機倒把罪。2008年1月23日,國務院公布了《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》,92件行政法規被廢止或宣布失效。投機倒把罪,顧名思義即是以買空賣空、囤積居奇、套購轉賣等手段獲取利潤。
法律依據
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條
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,情節嚴重,致使工作、生產、營業和教學、科研、醫療無法進行,造成嚴重損失的,對首要分子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對其他積極參加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。聚眾衝擊國家機關,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,造成嚴重損失的,對首要分子,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對其他積極參加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。多次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,經行政處罰後仍不改正,造成嚴重後果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製。多次組織、資助他人非法聚集,擾亂社會秩序,情節嚴重的,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。